工业锅炉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一)锅炉最新报价
工业锅炉因为其本身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特别注意锅炉的运行状况,所以锅炉一般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锅炉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公共浴池、教室、餐厅、候车室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新建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锅炉房与其他建筑物相邻时,其相邻墙为防火墙。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台阶,且应防止积水。
锅炉房如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层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超过10t/h,额定蒸气压力不超过1.6Mpa。
2、锅炉必须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和底水位联锁保护装置。
3、锅炉的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要定期维护和试验,以确保其灵敏、可靠。
4、锅炉间的建筑结构应有相应的抗震措施。
5、独立操作的司炉工必须持有相应级别的司炉操作证且连续操作同类别锅炉五年以上,未发生过事故。
6、必须有安全疏散通道。由于条件有限制,锅炉需要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地下室,楼层中间或顶层间时,应事先征得市、地级及以上安全监察机构同意,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
1、每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t/h,额定蒸气压力不超过1.6Mpa。
2、必须是用油、气体作为燃料或电加热的锅炉。
3、燃料供应管路的连接采用氩弧焊打底。
锅炉房建筑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锅炉房不得以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火灾危险性建筑相连时,应用防火墙隔开。锅炉间不得与油箱间、油泵间、油加热器间和燃气调压间相连(以免发生严重事故)。
锅炉间属于丁类生产厂房小于4t/h的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小于等于4t/h的锅炉间建筑可视为三级耐火等级。
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器间均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器间布置在锅炉辅助间内时,应用防火墙与其他房间隔开。
燃气调压间属于甲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应有每小时不小于3次的换气量,通风装置应防暴。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不采用不发火花地坪。
如果购买的锅炉是用于居民取暖,则锅炉(房)的安全距离则是15米—20米左右,在这个范围内是可以建造锅炉房。